6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提出了要求。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具体要求如下:
电化学储能电站站址不应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不应设置在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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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气设备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改扩)建中大型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模块级电池明火且24h不复燃的要求,系统类型、流量、压力等技术参数应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实施模块级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
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的起火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不管是办公还是休闲娱乐,都离不开电。所以,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火灾防范很重要喔!
四川千页科技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抑制方案以“早发现、早处置”为原则,对储能舱内锂电池热失控初级阶段进行超前探测预警,并准确多次点喷抑制处理舱内火灾,将火灾扑灭在萌芽阶段。
采用全氟己酮前期无损准确定点多次喷射灭火,在不会对电芯及其他电气设备造成二次损坏的情况下,扑灭火情,抑制热失控后期可采用细水雾、水喷雾、惰性降温气体注入等方式在电池舱内进行持续降温,确保万无一失,避免火灾进一步恶化蔓延至相邻电池簇甚至相邻储能舱。